2017年,广东知识产权审判的诉讼标的额再次被刷新,华为诉三星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诉讼标的额32亿余元……创造了全国法院同类型案件标的额的纪录,这些大要案背后是权利之争,更是智力成果的市场价值之争。
笔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7年,广东知产案件大幅上升,全省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63万件,同比上升84.7%,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案件数量大、新类型案件多、对行业影响深远已成为广东知识产权审判新特点。同时,广东法院强化专业审判、加大保护力度,深入研究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难、标准必要专利等难点和热点问题,筑牢知识产权“保护盾”。
保护鼓励企业创新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华为公司诉三星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现在宣判……”2018年1月11日,国内首例无线通信国际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件,在刚刚新成立的深圳知识产权法庭落槌。合议庭当庭作出判决,华为享有涉案的两项发明专利权,三星停止侵害其涉案4G标准必要专利技术。
2017年12月26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正式办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为法庭揭牌时要求,深圳知识产权法庭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好重要作用。要立足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影响力的创新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从趋势来看,企业对专利技术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运用也更广泛,关键技术的全球化争夺日趋激烈。”广东高院民三庭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广东法院受理一审专利案件6282件,同比上升47.97%,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案件日益增多,标准必要专利等新类型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对司法审判提出更高的要求。
广东法院立足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努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成功审结国际大牌“Burberry”与本土企业路必达公司的格纹图案商标权纠纷、“六个核桃”等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等。2017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广东法院审结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纠纷再审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6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6件案件入选2016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我们通过司法实现指引功能,鼓励企业勇于创新,依法确权维权。”广东高院民三庭有关负责人表示。
司法实践中,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领会和把握“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基本司法政策,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统计显示,民事审判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全省新收专业技术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和垄断类案件)6462件,同比增长46.8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新收专业技术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523件,同比增长82.31%。同时,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威慑作用,提升行政审判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查监督职能,审结涉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2648件,审结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40件。
实际获赔额提高
加大对侵权人惩戒
知识产权有无形性的特点,维权受制于取证难、评估难等因素,如何避免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广东法院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以市场价值为导向救济权利、制裁侵权。
2017年12月30日,广东高院审结了土耳其ZER中央服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ER公司)诉中山欧博尔公司的商标权纠纷案。
ZER公司是第1301945、1323880、1361801、7022261、7022524号“BEKO”商标注册人,除1323880外的4项商标核定商品类别为家电尤其厨房电器类商品。经ZER公司许可使用“BEKO”商标的案外人全资控股的常州倍科公司和上海倍科公司从2009年至2014年对“BEKO”品牌进行了持续的宣传和销售。经过常州倍科公司和上海倍科公司对“BEKO”品牌的持续经营,该品牌家用电器在我国十余个省、直辖市相关公众中有较高知名度。
被告中山市欧博尔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博尔公司)未经授权注册了域名www.obeko.cn和www.o-beko.com,并进行相关小家电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欧博尔公司在网站上宣传冠以O-BEKO商标的家电产品并在网站显著位置使用“”“O-BEKO”“OBEKO”标识宣传、介绍其家电产品。欧博尔公司还将其未经登记注册的英文名称ZhongshanCityO-bekoElectricalAppliancesCo.,Ltd.用于推广和销售其家电产品。
ZER公司认为涉案商标为驰名商标,欧博尔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遂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欧博尔公司停止侵害ZER公司涉案5项商标专用权、注销域名o-beko.com和obeko.cn、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
一审法院查明,被告将与ZER公司“BEKO”商标近似的标识作为其英文字号、域名和商标,通过突出使用、合并使用等方式实施全方位使用,故意侵权。一审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
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发现,中山欧博尔公司在其网站宣称产品销售近亿美元,其获利明显超过100万元。二审质证中,欧博尔公司辩称其网站内容不实,不仅不予举证还当庭拒绝ZER公司调取其相关财务资料的请求,应当承担举证不能和举证妨碍的后果。二审法院在认定被告侵权的同时,还运用证据规则破解赔偿难题,将赔偿数额从1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考虑到ZER公司为涉案支出的维权费用已近百万元,一审仅仅判赔10万元可能导致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钱。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证据规则,故作出全额支持权利人赔偿请求100万元的终审判决。”承办该案的广东高院民三庭法官认为,“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强度,应当与创新程度和贡献率相协调,应当以实现市场价值为导向。通过裁判鼓励创新,加大对侵权人的惩戒,禁止从搭便车等错误行为中获利。”
该案只是广东司法审判破解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难的缩影。近年来,广东法院通过“证据披露制度”“举证妨碍制度”“高度可能性标准”“专家辅助人制度”“法定赔偿”等专题研究,将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机统一起来,贯穿于审判全过程。探索确立了“一条主线”“五个转变”的科学路径,即将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研究和运用证据规则破解侵权损害赔偿难,作为工作主线和寻求突破的主攻方向,实现以庭审为中心,始终把运用证据规则作为破解审判难题的支撑点和着力点;针对知产审判特点,着重解决专业技术性问题的证据甄别和实施认定;解决专业技术问题时,依靠整个审判团队、有关专家群体及有效运行机制等。
近三年数据显示,广东法院已审结案件权利人的实际获赔数额明显提高,其中,技术含量较高的实用新型和发明纠纷平均支持数额分别提高了36%和21%,维权费用判赔数额提高了2.47倍。2017年,广东高院民三庭获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每两年联合评选一次的“商标保护奖”,广东商标司法保护工作获得高度认可。
立足国际视野
审判能力与时俱进
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经济社会发展,尤其高新技术创新发展,对与时俱进提升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不仅为国际社会提供中国的司法经验,对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平等保护国内外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均具有重大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顺德研究员说。2017年11月9日,他与来自法院、法学理论界等百余代表,参加了在广州举办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场价值”研讨会。与会者就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与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侵权损害“赔偿难”现状及其成因,以及优化证据规则确定损害赔偿额,充分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路径和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达成了一定的共识。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飞速发展,中国作为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最大的国家,成为全球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和实施者的重要竞争地。知识产权审判能力提升,必须立足本国,具备国际视野,与时俱进。”广东高院参与华为诉三星案审判的法官介绍道。广东法院受理了美国GPNE公司与苹果公司、中兴与IDC、华为与三星等20余起标准必要专利案件,这些案件在全国乃至全球通讯领域引起高度关注。广东高院为此专门成立“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司法实务”课题组,研究该类案件现状与特点,总结裁判思路及审理原则,起草了《关于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司法实务问题的调研报告》和《关于审理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案件的指引》,正在广泛征求理论和实务界的意见建议。此前,广东高院于2013年依法审结我国首例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案,受当事人高度赞誉。
为适应广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专利纠纷案件剧增的需求,2014年12月全国第一批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统计显示,2017年,广州知产法院办结案件7000多件,法官人均办结案件260件,同比增长了36.84%。
此外,广东法院在总结典型案例、裁判思路,提升案件裁判质效的同时,拓展国际国内交流渠道。广东高院多位审判专家在2017年参加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前沿问题、新形态创新成果、体育赛事直播等法律问题研讨,了解行业和技术动态,更好司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7年,广东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09件,同比增长28.21%;审结涉港澳台一审案件968件,同比增长140.20%。
2017年7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广东高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广东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给予高度肯定。
责任编辑:王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