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淄博市召开省级食品安全城市验收工作汇报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在过去两年,淄博强化监管创新,全市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383起,捣毁62个制假“黑窝点”,限制16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据了解,2016年,淄博市正式启动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实行全域同创,确定张店区、高新区、文昌湖区整体争创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博山、临淄、周村、淄川、高青、沂源、桓台争创食品安全先进区(县),其中高青、沂源作为首批创建试点单位,2017年初已被省食安委命名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
在工作中,淄博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具体的92项创建任务和责任清单,组织实施源头治理、追溯体系建设、“三小”整治等“十大重点工程”。2016年,市、区县两级投入财政资金5632万元,2017年投入739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6.7%和31.2%。
截至目前,淄博市已经建立起跨部门、跨地区的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合力。两年来,全市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383起,破获219起食品领域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66人,取缔1237家无证生产经营业户,捣毁62个制假“黑窝点”,限制16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此外,在监管方面,淄博还建立了市级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59个蔬菜基地、8个水产品养殖基地实现“二维码”可追溯管理,建成5700多亩“放心韭菜”电子地图,全面实施了韭菜“双证制”管理。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在699家餐饮单位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实行远程监控。实施“三改三建”工程,改造整治棚户区144个、老旧小区、背街小巷107个,拆除违法建设137万平方米,堵住“三小”孳生源头。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