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州食药监系统抽取72个食品样品进行监督抽检,涉及十七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5批次,乳制品1批次,饮料1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4批次,酒类7批次,糕点2批次,以上样品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标称生产企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太白食品厂,生产批次为2017年9月9日,名称:么么麻辣味薯片,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930MPN/100g,标准指标规定为≦90MPN/100g。检验机构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对本次监督抽检中检出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进一步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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