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该局2017年第3季度对45种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抽取了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商丘5个省辖市和固始1个省直管县(市)24家企业生产的36批次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产品,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T17656-2008《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及《2017年第3批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产品的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胶合强度、浸渍剥离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34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鄢陵县和昌木业加工厂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涉及到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胶合强度、浸渍剥离性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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