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护创新以创新促发展
——江门法院知识产权工作纪实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而驱动创新的重要一环,便是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知识产权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17年,江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000余件,比上一年增长近50%。
深化改革
促进司法审判专业化
2013年,江门中院试点实行“三合一”改革。2016年底,江门法院发布《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三合一”审判。
“三合一”审判,即对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统一组成专业审判业务庭进行审理,对涉知识产权民刑交叉、民行交叉案件,组成专业的民刑、民行综合审判庭。
“通俗来讲就是集中既懂知识产权审判、又熟悉刑事案件审判和行政案件审判的法官,组成合议庭,这样能确保理清法律关系、准确适用法律。”江门中院民三庭庭长张海疆表示。
“三合一”改革前,涉知识产权案件分别由民事、刑事和行政三个业务部门审理。由于知识产权涉及领域较广,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又不断推动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更迭,相关法律规定多且繁杂,各个审判部门分别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审理,容易出现法律适用有所局限、审判效能不高的问题。
“以前,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遇到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就比较头疼,毕竟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基础是知识产权侵权,而如何判断构成知识产权侵权又需要专门的审判知识和审判经验,有时候会因为对案件性质把握不准,而影响办案质效。”张海疆说。
而“三合一”改革彻底扭转了这种局面。据悉,“三合一”并不是简单地将案件和人员集中在一起,而是裁判思路、证明标准体系乃至整个纠纷解决体系的融合。
在审理胡某、罗某等人侵犯美的公司注册商标权的刑事案件中,胡某、罗某等人确有悔罪表现,想赔偿美的公司,期望得到谅解,美的公司也考虑到公司的利益,期望能获得合理赔偿。知识产权庭在审理该案的时候,不是直接定罪量刑,而是结合民事审理思路,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民事赔偿事宜。美的公司在获得赔偿后出具谅解书,胡某、罗某也对自己的过往行为表示忏悔。最后,法院综合该案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性,对胡某、罗某酌情从轻处罚。
可见,“三合一”审判中,三大诉讼之间的裁判思路、专业知识及审判经验得以相互借鉴和贯通,司法资源进一步整合,法律适用标准逐步统一。江门法院在深化“三合一”改革的实践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效能。
统筹协调
着力构建“大保护”格局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很难用单一模式实现对所有知识产权类型的保护,也很难用单一手段实现对所有环节的保护。
传统的模式中,公安机关、知识产权部门、海关、法院分别根据自身职能特点把好知识产权保护的各个关口。公安部门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保护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部门受理专利申请、调处专利纠纷;海关加大边境执法力度、打击国际贸易中的侵权行为;法院则主要是通过司法保护定争止纷,这也是知识产权保护最终的防线。
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各有侧重,但存在沟通渠道不畅、信息不对称、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甚至出现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不一致的情况。
2016年4月,江门中院与江门市海关、江门市公安局、江门市工商局、江门市科技局5部门集体签署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探索构建立体保护网,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互通。
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提出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此举意味着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从延续了30多年的“九龙治水”局面开始转变。
为适应新要求,江门中院在“协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协作方式,完善沟通渠道。如江门海关在处理一批出口非洲的摩托车发动机时,发现有侵犯某知名摩托车发动机厂商标的嫌疑,但对是否构成侵权存疑,故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向法院咨询。法院的专业回复为海关处理该问题提供了有益参考。“共享机制”有效促进全市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的整合,推动构筑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司法便民
打通诉讼“最后一公里”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为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减少诉累,江门中院实行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让群众能在家门口化解纠纷。
“以前所有的知识产权案件只能在市中院诉讼,这对家住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的群众来说十分不便。”张海疆表示,“实行集中管辖就解决了这个难题。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我市部分基层法院相继具有了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辖区内的知识产权纠纷可以就近诉讼。”
据了解,蓬江法院、江海法院、新会法院便是三个具备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蓬江区和鹤山市的知识产权案件由蓬江法院管辖;江海区和江门高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由江海法院管辖;新会法院则管辖新会、台山、恩平、开平的知识产权案件。
“上一次打官司,我来来回回往中院跑了五六次,路上塞车的话要走40多分钟。”家住新会的黄先生说,“现在好了,直接去新会法院就能解决了。”
同时,三个基层法院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更为便民、利民的举措,真正打通诉讼的“最后一公里”。在火炬开发园区,蓬江法院设立驻园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联系点;根据高新区高科技企业较多、知识产权纠纷较频繁的情况,江海法院直接将知识产权审判庭设置在高新区;为方便台山、开平、恩平的群众诉讼,新会法院还开设了“台开恩”三地知识产权巡回审理法庭。
加强普法
培育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失是侵权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江门市侵犯著作权案件不断涌现,其中KTV侵权案件尤为常见。不少商家并非有意为之,而是因为对著作权收费法律规定不甚了解,不小心“踩了坑”。
2017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一纸诉状,将蓬江区某KTV告上法庭,称该KTV在未经许可和未向原告支付使用费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在其营业场所的点唱机中收录了原告管理的12首歌曲并供公众点播,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最终该KTV被判赔偿原告6000元。
KTV的老板刘先生说,自己并不是故意逃避购买版权,而是以为购买了点唱机,其中的费用已包含机器中所载歌曲的版权费。
“像这位老板这样无意间侵犯了著作权的人不在少数。”承办法官梁宇俊介绍,“为了提升全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江门中院开展了一系列‘以案释法’活动,像发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公众身边实实在在的例子去解释法律,知识产权其实与我们息息相关。”
2017年10月,江门中院组织召开江门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题讲座,来自相关行政机关、五邑大学、律协、专利事务所、企业等80名代表参加。中国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广东省广州市版权专家库咨询专家张学军从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大视角出发,就知识产权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析。
“这个讲座让我受益匪浅。”来自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陈女士说,“之前对于商标保护都是事后防卫,依靠政府和法院对侵权行为进行惩处,但今天张老师告诉了我们作为企业,应如何主动防范商标侵权风险,这对我们企业来说十分重要。”
同年11月,江门中院还邀请了五邑大学50余名师生旁听著作权纠纷的案件庭审,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让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信念在年轻人心中生根发芽。
文/曹乃付丁洁郑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