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高新网讯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确定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7〕279号),昆明高新区亚太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示范企业建设工作期限自2017年12月至2020年11月。截至目前,昆明高新区已有4家企业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行列,占云南省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9家)的44%。
亚太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在国内较早开展氨法脱硫及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及设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先后被昆明市、云南省、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通过多年的培育,亚太环保切实将知识产权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贯穿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亚太环保近年来获得授权专利40件,其中发明专利8件,实用新型专利32件,荣获全国发明展览会金奖4项,云南省专利奖二等奖1项,获得注册商标8件,多年努力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明显提升。(经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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