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山西全安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安公司)是我省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前后,出现许多仿冒全安公司“铁门神”商标的产品。在此期间,全安公司首先选择了容易识别的商标侵权进行打假,由阳泉公检法等部门经过两年多苦战,犯罪嫌疑人张某投案自首。最终经审理查明,张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说法】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包含了很多的无形资产,最主要的是专利、商标、版权,当然也包括了近来比较热门的域名,生产工艺等内容。而这些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可以说是最核心的东西,是运用于企业经营的智力财富,所以,保护好知识产权尤为重要。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的周法官建议,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智力成果还是无形的,首先要做好内部保护,因此在企业里面更重要的是做好保密工作,比如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规范企业的往来文件,最好规定一个保密权限,等级什么的,树立企业员工对这方面的重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在研发过程中,注重文档,为后面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做好铺垫,起到证明的作用。
全安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企业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值得我省企业借鉴。企业在维权时,要有证据意识。企业如果已经发现自己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保存相关侵犯知识产权的证据,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对需要进行公证、鉴定的按要求进行。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事宜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相关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证明,以便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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