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通知,要求今冬明春在广东、福建、河南、广西、贵州、云南、湖南、湖北、江西、天津、江苏、浙江等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卷烟打假打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指出,专项整治行动自2017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8年2月下旬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三个阶段。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迅速掀起今冬明春卷烟打假打私高潮,在“建机制、堵源头、打团伙、管市场”等环节全面加大工作力度,构建“重点打、打重点”的工作格局,积极发挥联合打假打私工作机制作用,全面加大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
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任务:一是着力从源头压制制假产能。卷烟制假重点地区要挖根断源,严厉打击源头制假活动。二是着力强化打击卷烟走私贩私的高压态势。各沿海沿边烟草专卖部门要联合海关、公安、边防等部门做好一线封堵工作,防止卷烟走私进境。三是着力从运输环节加大对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针对假私烟从重点地区流向外省、原辅材料从外省流入制假重点地区的双向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封堵,形成有效屏障。四是着力加大对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省要运用大数据分析、面单排查等方法努力实现精准打击,互相借鉴、互通信息,确保有效遏制寄递环节涉烟违法犯罪的增长势头。五是着力侦破重大案件。坚持在“破网络、抓主犯”上下功夫,主动协调公安、海关等部门,加强案件经营,追溯案件源头,追查团伙主犯,力争彻底摧毁犯罪网络。
通知要求,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设定考核机制;狠抓落实,加紧部署安排,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宣传,深入发动群众,营造良好氛围,提高震慑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假私烟统一按照数量标准进行奖励,每件不低于200元,原则上不高于500元;加强协调,及时报送信息,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