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标示为河北金兴制药厂生产的复方胰酶散,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顺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胃蛋白酶颗粒3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药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微生物限度、效价测定、装量差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组织抽检面膜类化妆品,有15家企业的2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标示为广州容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竹炭保湿面膜、排毒去黄焕白面膜、维她白牌隐形面膜和蜗牛原液蚕丝保湿面膜,上海宜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嫩肤柔滑蚕丝面膜、舒缓修护蚕丝面膜和保湿锁水蚕丝面膜,上海雪代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卓美谊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雪肌亮透水嫩面膜和美嘉宝保湿嫩肤面膜,上海沪南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依美蔻调理修护面膜和依美蔻水凝盈润面膜,广州市佰嘉莉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九美仟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九美子美白冰膜,广州市博羿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弹力紧致修护面膜,广州市佳多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洲海洋面膜,广州市喜倩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施碧芬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肤丝滑面膜,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极致亮白隐形面膜,广州丝芙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蚕丝精华亲肤面膜为假冒产品。监管部门已采取处理措施,详细信息请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
为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械安全,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颁布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强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手段和措施、不断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医疗器械销售违规行为具有重大意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发布了《细胞治疗产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旨在进一步规范细胞治疗产品的研发,提高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水平,从而推动和促进我国细胞治疗领域的健康发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公开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是对违法者最大的震慑,是对执法者最硬的约束,是对社会舆论最好的引导,是对诚信体系建设最大的贡献。《办法》的出台,将积极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更多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和科普信息,请关注总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和客户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刘倩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