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商局11月22日发布“流通领域汽车配件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示”,该消息称,为加强该市流通领域汽车配件类商品质量监管,切实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期,济南市工商局委托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济南市流通领域经销的汽车配件类商品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或者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要求及内容,重点检测了刹车片类商品的外观质量、摩擦系数、指定摩擦系数的偏差、磨损率、剪切强度、热膨胀率、压缩应变等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强制项目是否合格。经检验,1个批次的汽车配件检验判定不合格。
目前,济南市工商局已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销售此次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此外,要求凡是本市流通领域经营者销售与本次公示不合格商品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已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可继续销售。工商部门将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对经销者没有对不合格商品采取措施的,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向济南市流通领域提供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市局也已通过《通报函》形式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济南市工商局流通领域汽车配件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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