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2017年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本次抽检2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11批次,全部为省抽计划安排。其中:罐头1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10批次,不合格10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六安市裕安区嘉年华百货超市城南家园店经销的砀山县龙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桃罐头(生产日期/批号:2017/6/2),甜蜜素检出值1.17g/kg,标准规定为≤0.65g/kg。承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金寨县龙井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袋装)(生产日期/批号:2017/6/26),亚硝酸盐(以NO2-计)检出值0.019mg/L,标准规定为≤0.005mg/L。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3、六安市都市清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22),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114/57/70/32/42CFU/250mL。惠源矿化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19),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170/61/109/23/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4、叶集试验区炎怡纯净水制造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24),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142/22/53/51/103CFU/250mL。史河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24),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63/115/26/155/5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5、安徽霍邱县志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黑牛纯净水饮用天然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11),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4/8/1/6/3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三氯甲烷检出值0.03mg/L,标准规定为≤0.02mg/L。承检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6、安徽省霍邱县万裕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万福泉天然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23),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10/15/8/12/8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7、安徽省霍邱县天龙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龙泉饮用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22),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63/45/70/51/67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8、霍邱县水之缘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之缘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4),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30/10/50/10/40CFU/250mL;三氯甲烷检出值0.03mg/L。水之缘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3),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10/30/10/40/20CFU/250mL;三氯甲烷检出值0.03mg/L。三氯甲烷标准规定为≤0.02mg/L,铜绿假单胞菌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