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7年第13号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共计抽检食用农产品141批次,其中水果36批次、蔬菜87批次、禽畜肉11批次、鲜蛋2批次、水产品5批次;合格样品13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来宾市金秀县忠良乡忠良街明弟小吃店采购的“丝瓜”(购进日期:2017年9月19日),氧乐果含量检出值为0.22mg/kg,比标准限值(≤0.2mg/kg)高1.1倍。检验机构为广西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来宾市合山市北泗乡农贸市场覃兴实蔬菜摊销售的“小米椒”(购进日期:2017年9月20日),氧乐果含量检出值为0.09mg/kg,比标准限值(≤0.02mg/kg)高4.5倍。检验机构为广西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来宾市兴宾区城南初级中学采购的“尖椒”(购进日期:2017年9月22日),镉含量检出值为0.1mg/kg,比标准限值(≤0.05mg/kg)高2倍。检验机构为广西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抽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展开核查处置工作,分析原因并通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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