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研发现,化肥行业在市场环境方面有两大困扰,一是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这不仅让农民蒙受巨大损失,而且扰乱了整个肥料行业的市场环境;二是各地环保执法尺度不一,加之不少违规小企业顶风作案、暗地生产,挤压了正规企业的市场,让投入巨资进行环保整治的各大化肥企业遭遇不正当竞争。因此,公平环保执法,净化市场环境,成为广大化肥企业的强烈呼声。
假冒伪劣难禁正规品牌受伤
在肥料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研期间,不少企业向调研组表达了对假冒伪劣肥料的控诉。眼下,肥料市场鱼龙混杂,假冒横行,换包装、虚含量、傍名牌、假进口等方式层出不穷。氮含量严重不足却以金色包装和产品故意诱导消费者相信氮含量很高的“金尿素”;抓住消费者使用时图方便的心理,号称不怕曝晒且施洒后自动进入土壤下达到缓释效果的“晒肥”;将除氮磷钾之外的有机质、中微量元素计入总养分标识,从而达到国家规定的“含锌、含硫尿素”肥等假冒伪劣产品,被明目张胆地摆放在各个农资经销店内。假肥泛滥,不仅坑农害农,也对正规厂家的品牌肥市场造成了严重挤压。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农村田间地头冒出了许多所谓的科学施肥“讲师团”。他们借“讲师”名干忽悠事,冒充农业专家讲授“农业知识”,借机向农民推销肥料,甚至“热心”帮助农民施肥入地。但农民购买到手的肥料质量却和推销样品相去甚远。更有甚者,以价格低廉的化工原料或劣质矿石冒充肥料,购买者施用后会造成土壤局部盐分浓度过高。调研企业告诉记者,有山东某地农民购买这种肥料施用后,致使种植的大姜、大葱、芋头等作物减产、绝产,造成经济损失90多万元。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也向调研组反映,云天化每年都要承受劣质低价肥、甚至是假冒产品的竞争。据云天化初步统计,每年仿冒云天化旗下品牌销售的肥料,就不下百万吨。为此,云天化不得不成立了专门的打假小组开展打假维权,该项工作还得到了云南省工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高度重视。今年6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还在昆明召开“云天化”案件查办工作会,要求全国各地高度重视“云天化”重大仿冒侵权案件查办,维护云天化的合法权益。
除了假冒伪劣肥料之外,傍靠大企业的现象愈发严重。有不良企业利用大企业的品牌效应,起了一个和大品牌极为相似的名称,制作高仿包装,伪装成高档货,使消费者真假难辨。搜索国家工商总局官方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发现,无论是贵州开磷集团、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还是其他的知名企业,几乎所有知名企业字号都存在被小厂仿冒的现象,还有的对大品牌名称略加修改,使农民在购买和使用相关产品时难以分辨,一些劣质化肥摇身一变就成了知名厂家生产的优质化肥。面对这种情况,那些被冒牌的大型企业必须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发律师函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但即便花费大量精力赢了官司,法院对侵权企业一般也只做撤销字号处理,并无其他的处罚措施,这使得企业打假成本高、维权难度大,且治标难治本。
前不久,一家名为“山西天背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申请注册“夭脊新一代YAOJIXINYIDAI”商标,结果由于“夭脊新一代”的名字与商标“天脊”过于相似,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不予注册。“天脊”商标是我国知名化肥生产企业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也是化肥行业首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知名品牌。
业内人士称,这家山西的企业靠玩文字游戏,抄近道傍大牌,如此作为的企业竟堂而皇之地去申请商标注册,由此可见,化肥品牌傍靠现象有多么严重。“夭脊”这种商标一旦注册成功,极易误导农民,将对诚信生产的化肥企业造成极大伤害。
亟待加强监管构建良好环境
调研活动中,对于这些假冒伪劣、钻环保空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肥料企业表示,工商管理部门和正规知名企业虽然持续采取打击预防措施,但实事求是地说,效果不太明显。每年春耕、秋播等农资消费高峰时段,全国各地工商执法部门都会查处一批假冒伪劣肥料产品坑骗农民的案件,但依然只是冰山一角,而且缺少形成极大震慑力的典型执法案例,造成“年年打假年年假、旧假未去新假来”的局面,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假冒伪劣和傍名牌泛滥的现象。这里面,企业和农民往往是处在弱势的一方,能够做的工作非常少,需要政府监管部门负起更大的责任。
调研肥料企业提出建议:第一,各地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假化肥、劣质化肥的治理力度,重点打击农资批发、零售市场和各类展销会销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乡村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团伙“忽悠”式经营等违法行为,从快从严查处一批假冒伪劣的典型案例,在全行业形成震慑力,让怀有投机钻营心态或侥幸心理的人不敢再触碰法律的红线,为中国农民用上优质肥料从源头上提供保障。与此同时,也要加大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第二,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加大对化肥企业商标字号的监管力度,对骨干肥料企业的商标给予重点保护。商标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是骨干企业多年苦心经营来之不易的成果。管理部门一定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好品牌,支持通过知名商标和包装“排他性”等多种措施,保护知名和骨干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建立完备的肥料产品,尤其是新型肥料产品标准体系,为管理部门加强监管、行业加强自律提供依据和准绳。无规不成方圆,当前肥料市场环境不佳、秩序偏乱,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在于相关标准规范缺位,致使监管部门执法无据、行业自律无凭,让不法投机分子有机可乘。
第四,建议环保部门继续加强环保治理力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尺度,坚决取缔环保不达标、质量不合格的“散、小、污”企业,让环保做到前面的企业享受到环保红利,提高企业对于环保的积极性,把企业引导到依靠技术提升、环保升级等更加健康、绿色的发展道路上来。(记者张晶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