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食药监局11月7日发布“关于老河口绿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公告称,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函中,涉及襄阳市老河口绿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食品。
公告显示,2017年7月5日,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省局转来的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编号为NO:(2017)GJS1-01329、(2017)FXS1-01329的检验报告,立即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产品名称:“菜籽油”(标称商标:绿湖源;型号规格:5L/瓶;生产日期:2017-04-22),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mmol/kg(CFU/g)”(实测值为6.2,标准要求为≦5.0。)。受检单位:老河口绿湖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地址:老河口市航空路85号回天油脂有限公司院内;生产单位:老河口绿湖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老河口绿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菜籽油”(标称商标:绿湖源;型号规格:5L/瓶;生产日期:2017-04-22)共生产了95壶(瓶),成本价为45元/壶(瓶),销售价为60元/壶(瓶)。销售3壶(瓶),单价60元/瓶。对未销售的92壶(瓶)“菜籽油”(标称商标:绿湖源;型号规格:5L/瓶;生产日期:2017-04-22)依法进行了扣押。
老河口绿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食品的标签含有虚假内容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局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已结案。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发生问题的原因:是因储存油罐罐顶未封闭严密,油脂裸露于空气中,从而造成油脂中的脂肪酸与空气接触发生酸败氧化,导致的过氧化值升高的。整改措施:1、针对储油罐体进行防腐和维护;2、针对储油罐顶重新焊接、密封;3、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并注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