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7年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近期,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晋宁区抽检流通环节糕点,薯类及膨化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豆制品等10类食品64批次样品。检测样品64批次,合格样品62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检糕点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5批次,肉制品5批次,乳制品5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调味品10批次,饮料7批次,豆制品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嵩明面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面煌派(挤压式糕点)(280克/袋),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为3.69g/kg,标准规定值为≤1.6g/kg。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二)云南个旧市卡房土锅酒厂生产的土锅酒(240mL/瓶;41%vol),检出酒精度(20℃)为35.6%vol,标准规定值为41±1.0%vol。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相关情况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成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成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者采取封存货物、下架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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