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7年第四十一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抽检流通环节经营主体255家,抽检各类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747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4次,风险产品1批次,不合格及风险产品检出率为0.7%。
本次抽检,覆盖了罐头12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49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15批次,风险产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6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9批次、调味品85批次、肉制品23批次、乳制品60批次、饮料及饮用水117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饼干23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1批次、糖果制品3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2批次、蛋制品5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3批次、食糖5批次、水产制品14批次、淀粉制品10批次、糕点53批次、豆制品9批次、蜂产品8批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3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5批次、其他食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并在全面抽检的基础上重点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批发企业、集贸市场和其他场所进行抽检。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计达12675项次(约17.0项/批次),主要检测了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理化指标、食品污染物、重金属、非食用物质等,共发现不合格项目4项次,风险项目1项次,不合格及风险项目发现率为0.04%,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
本次抽检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种类产品添加剂超标,说明有的生产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或原料本身存在问题;二是个别产品品质指标不合格,表明生产企业未按标准组织生产或生产工艺控制不严,也有可能是部分企业可能为降低生产成本,掺伪、掺假、偷工减料所致。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涉及非食用物质的产品已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监督经营单位依法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对外地流入的不合格产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并提请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如发现仍有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在售的,经营者应主动下架,消费者可向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及时跟进处理。
对于1批次监测存在风险隐患的产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建议企业启动召回、下架程序,并建议其自查自纠,降低风险。
不合格产品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