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3日对媒体说,分别由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各一批次共计65万余支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食药监总局已责令企业查明流向,并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据介绍,上述不合格疫苗“对人体安全没有影响。”
(11月6日《南方都市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这次新闻发布会,留给公众最大的印象有两个。一个是,不符合标准的百白破疫苗数量惊人,有65万多支;一个是,这批不达标的疫苗“对人体安全没有影响”。
新闻发布会的心情可以理解,“对人体安全没有影响”的表述,其实是为了安慰人心的,不想因此引发恐慌。用心良苦,不能纾解事实的无奈。两家医药企业竟然将如此之多的不达标疫苗投放到了市场之上,竟然还一路顺风顺水的到了使用环节。
“对人体安全没有影响”。我相信监管部门的这一说法,如果问题严重,相信在如此透明的网络时代,监管部门是不敢如此捂盖子的。毕竟,透明的网络时代捂盖子不是明智之举。问题是,“对人体安全没有影响”并不能纾解百姓的担忧,那些已经注射了不达标百白破疫苗的人,一定对健康和安全是担心的。如何纾解他们的担心,指望不上一句“对人体安全没有影响”。这需要监管部门在召回这些产品的时候,要对已经注射了该疫苗的市民进行身体健康和危害的评估,拿出“用事实说话”的措施,让百姓信服,才能纾解焦虑。
更应该反思的是疫苗的监管问题。疫苗是为了造福市民,造福健康的。如果疫苗出了问题,则不仅不能造福市民,造福健康,反而会成为巨大的危害。那么不达标的疫苗,甚至是存在问题的疫苗,何以走出企业的大门?我们对疫苗的监管,不能只是“到了市场环节才发现”,而应该是“走不出企业的大门”。这就需要监管环节拿出更大的力度,更健全的措施,把好疫苗走进市场的关口。
“对人体安全没有影响”,甚至已经成为一些不良企业的潜规则。一些企业想赚取更多的利益,但是又畏惧监管制度的严厉,而不敢“故意生产问题疫苗”。这种情况下,就采取了另外的办法:不为了利益“故意生产问题疫苗”,但是为了利益去生产“对人体安全没有影响的疫苗”。疫苗起不到好的作用,也没有坏的作用,不法企业也就能多了安全系数了。
“对人体安全没有影响”的疫苗也需要关注。疫苗就是要发挥好的作用的,什么作用都不发挥,注射了还要啥意义?那不是让百姓花冤枉钱吗?疫苗安全监管,不能止于“对人体安全没有影响”。“对人体安全没有影响”,恰恰暴露了一些不良企业的大问题。别因“对人体安全无影响”而宽容问题疫苗。(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