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落实专利质押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对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提供“兜底式”服务推广“无风险”质押
“发挥试点效应,尽快建立健全专利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列入重点名单,提供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抓紧落实专利质押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开展专利质押融资,是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体现,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向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来持续推进专利质押融资工作,为解决中小企业遇到的资金困难、加快创新发展提供了帮助,是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体现。
健全风险分担机制
“资金不足是中小微企业的先天不足,青岛市知识产权局出台的一系列新举措,为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帮助。”青岛镭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镭创光电)负责人向本报记者介绍,此前,在青岛市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镭创光电以拥有的1件发明专利权,向青岛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经保险公司、银行和担保机构审查核准后,镭创光电办理了专利权质押手续,同时向保险公司投保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并向担保机构缴纳担保费用。银行凭借保单和融资担保函,向镭创光电发放了一笔500万元的专利权质押贷款。与青岛市知识产权局相似,国内很多省市都在努力探索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新模式、新路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就是其中之一。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通知》中,对加快建立健全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提出了意见。《通知》提出,要发挥试点效应,尽快建立健全专利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对于国家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试点省份,要加快组织省内有关地市深化创新试点工作,将取得的经验在辖区内80%以上的地市进行推广。尚未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的省份,要引入专利保险机制,设立地方性风险补偿资金,积极引导企业为质押项目购买专利执行保险和融资保证保险,力争2018年上半年实现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落地。
“国家知识产权局此次出台新举措的一大特点,就是既注重发挥地方积极性,又十分切合实际,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加快推广专利质押融资,有利于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短板,加快创新发展。”李顺德认为。
多措并举加快推进
近年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成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之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则是加强知识产权运用的一条重要路径。
此次,国家知识产权局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着眼中小企业实际需求,着力推进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将首次开展专利权质押登记试点,授权试点地区开展质押登记、请求的受理与审查、发出质押登记通知书等服务。对于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量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特别是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及“双创”示范基地所在省份,可以申请开展专利权质押登记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期间在当地政务大厅设立专利权质押登记服务窗口,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新增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到318亿元,同比增长92%;质押项目数1493项,同比增长41%,实现了快速增长。近年来,根据《“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理论研究、实践实例分析和经验总结,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的工作沟通与协调,并组织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合本地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创新型企业融资需求调查和项目对接等工作,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向市场化、规模化发展,推动质押融资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适合专利质押融资特点的考核机制,适当放宽风险容忍度,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专利质押贷款的投放力度,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专利质押融资业务。同时,将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康复医疗产业以及留学归国人员,通过加大专利质押融资服务工作力度,进一步支持高端产业发展和高智人才创业创新。
“创新驱动发展是大趋势,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是一个重要支撑点,加快推进专利质押融资工作,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既有利于助推中小企业发展,也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大局。”李顺德表示。(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