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2017年流通领域消防应急灯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在抽检的23个批次的消防应急灯商品中,经检验合格17个批次,不合格6个批次,不合格率为26.09%。
据介绍,本次抽检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充放电性能不合格。在应急灯检验中发现很多电池质量不合格,降低电池额定电压、过充电电流等。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电路设计存在缺陷或是生产过程没有控制好。部分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减少电子元器件和线路板的用量,在消防应急灯具内部简化或不设置过放和过充保护电路,造成产品因为没有保护电路使其本身成为火灾的根源。
——应急工作时间不合格。有的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小于标准要求,原因是电路中的元器件(性能)的参数变更或失效,电池容量不够、电池老化或出厂时未激活,产品功耗过大,这将会导致火灾时不能提供足够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时间,影响应急工作和人员疏散。生产企业使用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电池,对环境也会造成很大的污染。
——重复转换不合格。灯具的应急重复转换状态不符合规定要求,会极大地削弱突发事故发生时应急灯的作用。原因在于灯具内部电路及元器件安装不当、主电回路开路。重复转换不合格的应急灯具无法很好提供照明和为人员疏散指示方向,不能在火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电压波动不合格。国家标准要求消防应急灯具在主电电压为187-242V范围内,不应转入应急状态。此项不合格,容易造成灯具在正常电网电压波动下,产生误操作,引起误报警,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电源电路设计不合理,使用的电子元器件质量不过关等。
——转换电压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在电路设计中未设置转换电压和回复电压的参数范围。转换电压不合格可能造成电压异常时消防应急照明灯不能启动,无法起到应急照明的作用,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根据抽检结果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立案调查。对本次抽检中被处罚的经营者,将录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不合格消防应急灯商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