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稻和苏稻近期的商标纠纷,再次让食品商标之争升级。
9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要求苏稻停止在电商平台销售带“稻香村”标识的产品。随后,法院又解除此前的裁定。
新京报记者发现,稻香村、王老吉、冠生园等多个知名品牌也频繁陷入商标诉讼战,甚至还出现了红牛的国际商标诉讼案。这种在品牌发展新利益下不断催生的纠葛,也提出了商标授权届满权益分配、通用名商标纠纷等新课题。
专家认为,上述商标纠纷案的涉及企业实际上都为商标形成做出了一定历史贡献。应从历史、现实、公平的角度进行裁定,这也是目前执法和司法部门的共识,可以通过集体持有、商标共享、加以地理标志区分等多种手段解决。
稻香村南北稻互抢商标十余年
9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解除该院在9月22日作出的“停止北京苏稻和苏州稻香村在几大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字样的产品”,这使得持续了十余年之久的南北稻香村之争再次走入公众视野。而“稻香村”品牌背后的商标权属和股权结构更为复杂。
老品牌新抢注连惹争议
中华老字号稻香村向来有“北稻”、“南稻”之分。
苏稻1773年始于苏州观前街,北稻1895年于前门大栅栏观音寺外大街开店,南北稻之争则始于商标抢注。
国家商标局信息显示,北稻最早分别于1994年和1996年注册了“稻香村”手写体商标和三禾商标,范围仅限粽子、元宵等。苏稻则于1982年注册了“稻香村DXC”商标,将商标适用范围扩大到了饼干、果子面包、糕点等。并在2006年追加申请注册扇形稻香村商标。
到了2008年,双方曾达成一项商标授权协议。由苏稻曾授权北稻在糕点上使用“稻香村”商标,北稻则在被许可期间注册了包括糕点在内的“稻香村”手写体商标。
在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认定苏稻申请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与北稻相关商标构成近似,不予核准注册。但苏稻仍然使用“稻香村”手写体商标,自2015年9月开始,北稻就苏稻商标侵权进行了4次诉讼。随后,苏稻也同样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北稻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至今尚无判决结果。
新京报记者查询到,目前“稻香村”在食品类目的注册已主要被北京稻香村、苏州稻香村、沈阳稻香村“瓜分”。
其中北稻手写体商标在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涵盖糕点、月饼、元宵、酒水饮料、水果蔬菜、油脂、调味品甚至饲料等。而近年来,各地对“稻香村”商标的抢注早已延伸至医疗、养老、演出、机械制造、土矿开采、动物屠宰等各个领域。
各地区多公司股权交织
虽然南北稻之争旷日持久,但最先注册稻香村商标的却是保定稻香村。北京稻香村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历史上稻香村在全国开有分号,加之早年工商系统不联网,导致如今出现了许多区域性的稻香村,如北稻、苏稻、河稻(河北稻香村),兰州、天津、沈阳、上海甚至香港等地也有自己的“稻香村”。
而一些区域性稻香村之间也存在复杂的股权交织,且多与苏稻相关。
2004年,苏州稻香村食品厂与“稻香村”商标持有人河北保定稻香村新亚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新亚趣香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了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如今保定地区还有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但在权属上与苏稻无任何关联。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稻香村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对外投资的企业有12家,目前拥有河南稻香村53.12%股权、沈阳稻香村50%股权、金乡稻香村80%股权等。
而新亚趣香、稻香村食品集团还同时为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股东。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还拥有河北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70%股权,河稻则拥有稻香村河北食品总部基地有限公司约20%股权。
除股权交织外,北京稻香村、苏州稻香村、天津稻香村、沈阳稻香村、上海市泰康食品有限公司稻香村肫肝分公司均取得了“中华老字号”称号,着实令消费者无从辨别。
冠生园
品牌散落全国数十家公司
9月2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公布成都上冠冠生园1款月饼不合格,上海冠生园随即与成都上冠冠生园撇清关系,称二者无任何资产关联。这纸声明再次将“冠生园”品牌背后的利益权属关系放到台前。
合并设想受阻利益分割
上海冠生园官网资料显示,“冠生园”自1918年由冼冠生在上海创立。抗战期间冼冠生沿长江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分店。据光明食品相关负责人介绍,解放后各地冠生园都归当地所有,无任何资产关系。然而因为历史“遗留问题”,盘踞在各地的冠生园企业达数十个。
新京报记者查询工商资料显示,“冠生园”相关企业信息超过50个,安徽、天津、昆明、南京、重庆、武汉、河北等地均有自己的“冠生园”公司,仅四川就有成都上冠冠生园、四川川冠冠生园、成都武冠冠生园等多家企业。
而根据商务部中华老字号管理信息,目前上海冠生园旗下3家公司、昆明冠生园、南京冠生园、重庆冠生园、冠生园(集团)均被评为“中华老字号”。
据报道,早年有关方面曾设想“冠生园合并”,但最终由于地域利益分割而失败。仅1996年在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和上海市轻工控股公司的支持下,上海3家冠生园才统一了字号。
值得注意的是,“冠生园”商标权属却十分清晰。据光明食品方面介绍,上世纪80年代起,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先注册了“冠生园”商标第6895650号,第1959928号、第761052号等,核定使用商品包括调味品、蜂蜜、糖果、糕点、月饼等。
截至10月11日,国家商标局共有94条“冠生园”商标搜索结果。除上海冠生园外,但涉及食品类“冠生园”商标并注册成功的仅有两家,其中一家注册“冠生园国际”商标,另一家注册范围仅限肉制品。
食安问题牵连“一损俱损”
商标权属归上海冠生园,相关企业却散落各地,致使“冠生园”商标侵权案屡屡发生。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3年以来,仅“冠生园”商标专用权案件审判就有22起,侵权方式包括冒用上海冠生园老字号认证标志、利用“冠生园”字样宣传牟利等。
2012年,南京中院曾判决苏州市冠生园食品厂停止冒用“中华老字号”认证标志,停止在网站、商品外包装上突出使用“冠生园”字样等。同年中秋期间,武汉、成都等市场出现武汉江北冠生园生产的月饼擅自使用“冠生园”近似商标。2015年,上海冠生园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商标侵权为由进行维权,并取得了胜诉。
今年中秋前夕,上海冠生园食品官方微信发文强调,“如今唯有上海冠生园能使用‘冠生园’商标生产销售月饼”。然而在电商平台搜索“冠生园月饼”,可同时出现多地冠生园产品。一些企业在包装显著位置印有“XX冠生园”字样,同时弱化产品真正的商标标志,极易令消费者混淆。
除为商标侵权投入较高的维权成本,上海冠生园近年来也深受其他冠生园公司问题食品的牵连,往往“一损俱损”。
2001年,央视曝光南京冠生园多年来大量使用退回馅料生产“新鲜”月饼。受该事件影响,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随即宣告破产。上海冠生园则在当时紧急发表声明,“与南京冠生园不存在任何资产关系”。而四川新都冠生园却因此事件遭遇1000多家销售商退货,直接经济损失达1300万元。
王老吉
双雄拉锯多场官司吵“凉”市场
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共同享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0年以来,双方的官司拉锯已经进行了20余场。
2010至2012年的“分手商标战”,最终以续租补充协议被裁定无效,加多宝被迫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告终。加多宝所生产的凉茶随后改名“加多宝”。2013年至2015年,双方就部分广告语与“独家配方”等再起纠纷。2014年至2017年的“红罐之战”,继加多宝屡次败诉后,终于在今年迎来最高法院“共享红罐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终审判决。
而在对簿公堂的同时,双方私下的竞争也屡曝大打“营销战”,与经销渠道签订“排他协议”等,甚至多次爆出“殴打事件”。加多宝更是被传出多名高管离职、集团裁员停产的消息。
凉茶“双雄”对峙期间,整个凉茶市场也从迅速增长转为发展放缓,销售增速于今年首次出现下滑。凯度消费者指数显示,截至今年6月,凉茶在家庭消费市场的销售同比下降9%,而去年同期的增速为1%;家庭渗透率方面最近三年均在下滑,2015年、2016年、2017年上半年分别为51.5%、48.7%和45.4%。
来自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数据也显示,2015年凉茶市场突破500亿元,同比增长10.6%。但2016年同比仅增长4.2%,为561.2亿元。而2012年之前,这个市场的增速一直在20%以上。
有业内评论认为,在多年的对抗中,加多宝和王老吉虽赢得了眼球,但负面效应巨大。而双方只盯住竞争对手,而忽略产品、品牌创新的做法,很难赢得更多消费者。
解百纳
多家酒企诉讼九年最终和解
涉及企业最多、持续时间最长、被称为“中国葡萄酒知识产权第一案”的解百纳商标之争,历经曲折并多次“翻案”,最终以几大国产葡萄酒厂商的和解告终。
张裕集团公开资料显示,“解百纳”于1931年由张裕公司独创并命名、注册。1959年,又向当时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了商标注册。到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有其他少数企业使用这一名称。
此后,“解百纳”商标一度成为中国葡萄酒知识产权的主角。2002年至2011年,张裕与长城、王朝、威龙等多家葡萄酒企业展开了长达9年的商标争夺战。
在张裕公司看来,从葡萄的培养到酒的酿成,“解百纳”是张裕一手打造的。1931年,张裕在烟台葡萄园培育出被国际广泛认可的酿酒葡萄品种“蛇龙珠”。张裕以蛇龙珠为主要酿酒原料,配以赤霞珠等葡萄品种,酿造出全新口味的干红。兼任张裕公司经理的中国银行烟台支行行长徐望之为这款葡萄酒取名“解百纳”。
不过,包括中粮酒业、王朝、长城等在内的相关企业却认为,“解百纳”只是葡萄品种的名称。他们提供的版本是1931年,时任张裕总经理的徐望之请来一帮文人墨客,聚首烟台国际俱乐部为张裕从国外引进的各种葡萄品种定名。由于赤霞珠、品丽珠和蛇龙珠的法文名称都带有前缀“Cabernet”,徐望之及朋友大多说方言,因此将“三珠”的前缀“Cabernet”翻译为“解百纳”。
矛盾的焦点集中在“解百纳”究竟是商标名还是通用名,各执一词。直至2011年,在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调解下,张裕与长城、王朝、威龙三家公司达成了三点和解协议:张裕集团拥有“解百纳”商标所有权,而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及山东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
■专家观点
商标裁决应兼顾历史、现实、公平
针对老字号纠纷,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晓飞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同一老字号往往由几家持有,对品牌都有贡献,但商标注册具有唯一性,一旦抢注后,出于商业利益考虑往往垄断商标使用或对其他经营较好的商标进行模仿,这是老字号出现纠纷的主要原因。”
除历史原因,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老字号注册公司“遍地开花”,还与工商注册信息不统一有关。“由于各地工商系统不联网,只要公司名称在辖区内没有重复就会注册成功,中华老字号认证也同样有这一问题。”
而对于类似王老吉、红牛的商标授权纠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教授陈丽苹认为其授权合同期满要求收回是合理合法的,如果被授权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反合同约定构成合同解除条件的行为,授权方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授权。
此外,陈丽苹认为确定一个商标是不是通用名称,要看事实,也可以由专家鉴定。不少案例是由商家长期使用导致一个通用名具有显著性,就可以成为一项合法商标。但如果某专有性商标使用不当,也可能会导致其变成通用名而丧失显著性。
针对食品领域愈演愈烈的商标纠纷,刘晓飞认为应从历史、现实、公平的角度进行裁定,这也是目前执法和司法部门的共识。而老字号纠纷解决途径大致有三种:一是注册集体商标,集体外的企业不能使用。二是如果商标使用主体比较少,可以考虑商标共有。三是可以在老字号商标前加上“京”、“申”等地理标志以区别。
陈丽苹则建议,要减少商标侵权,在立法和执法上都要加强对商标权的保护,从严执法。长远来看,需要加强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