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该局抽取了郑州、洛阳、开封、平顶山、安阳、鹤壁、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新乡18个省辖市和汝州、长垣、永城、邓州、新蔡、鹿邑、固始7个直管县(市)170家企业生产的222批水泥产品,有1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T2015-2005《白色硅酸盐水泥》及《2017年第2批水泥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水泥产品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氯离子、白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221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到氯离子含量项目。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