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7年第21期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本次公告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25类,主要针对中秋、国庆两节抽样检验共计641批次。其中合格产品635批次,不合格产品酒类2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江苏康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涟水鸡糕,菌落总数检出值370000CFU/g,标准值≤80000CFU/g;检验机构为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淮安市苏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楚涟水鸡糕,菌落总数检出值78000000CFU/g,标准值≤80000CFU/g。检验机构为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连云港苏粮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苏粮特酿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0.00014g/kg,标准值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四)江苏徐州汉丰泥池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泥池吉祥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0.00023g/kg,标准值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五)东台市苏北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北菜籽王小磨香菜油,苯并[a]芘检出值14ug/kg,标准值≤10u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六)梦之香(江苏)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梦之香,过氧化值检出值11mmol/kg,标准值≤6.0mmol/kg。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淮安、徐州、连云港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