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公共卫生国家监督抽检计划》及国家双随机抽取结果的安排,2017年6月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委托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南宁市西乡塘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34家住宿场所和62家美容美发场所的室内环境质量和公共用品进行了检测。
住宿场所检测项目为室内空气中CO2、甲醛、PM10和床上卧具、毛巾、茶具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美容美发场所检测项目为剪刀、梳子、美容工具的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毛巾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经检测,25家住宿场所和41家美容美发场所存在不合格项目。
针对检测中发现有不合格项目的公共场所,已由所属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出具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并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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