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84家企业生产的272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74%。
本次抽查依据GB10457-1989《聚乙烯自粘保鲜膜》、DB44/T926-2011《食品用聚乙烯(PE)保鲜袋》、QB/T1871-1993《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GB/T8946-2013《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T10003-2008《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GB/T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3113-1991《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8-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等标准,对密封性能、跌落性能、乙醛、感官指标、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耐热性、拉伸强度、断裂标称应变、热收缩率、热封强度、润湿张力、光泽度、透湿量、总迁移量等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2批次塑料膜袋不合格,具体不合格项目如下:
1、气体透过率项目不合格主要是由于薄膜厚度不足或制膜过程工艺不当。该类项目不合格,易影响产品密封性能,导致被包装物损失、变质、变味及被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2、跌落性能项目不合格,主要是由于保鲜袋的厚度太薄同时热封工艺不当。该项不合格对产品造成的影响:保鲜袋装上内容物后若不小心脱手掉在地上,袋子易破裂,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失。
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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