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来,随着政府监管力量的增强,留给“投机取巧”者的灰色利益空间会越来越小,直至全部消失,而被揪出的无证网店恐怕就不只是“关门大吉”了,相关经营者得依法接受惩处。
近年来,一些民间“大厨”、烘焙“达人”从飞速发展的互联网经济中觅到了商机,他们在淘宝开店、在朋友圈吆喝,出售的全是卖相极佳的私房美食;而一些网友在围观、赞叹之余,往往被宣传词里的“无添加”、“纯绿色”、“可定制”所倾倒,怀着满心的期待下单,收到的却未必都是“惊喜”。
继元宵节卖汤圆、端午节卖粽子之后,大大小小的私房美食网店又趁着中秋佳节的东风,适时推出了创意十足的月饼产品,第一时间捧场的消费者纷纷表示“看着图片诱人就下单了”“店家自制的很新鲜,还没有防腐剂”。至于对方的生产环境、使用的食材以及加工的过程是否安全过关,有的买家表示“只能靠卖家用良心来保证了。万一有安全问题,还真不知道上哪找去,也不知道去哪举报。”
坦白地说,有的自制食品卖家是大大的“有良心”,厨房干净、用料考究、技艺卓越;然而,多数私房卖家做出来的小食品,还真不如正规厂家工业生产线上造出来的好,卫生状况、食品品质差得不是一个等级。而网络市场之大,难免会混入一些黑心卖家,顾客只消瞧一眼其厨房,想想食品的制作过程,就会反胃不已,愤怒不止。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有些地区还专门针对网售食品出台了相应的文件,比如自去年3月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其中明确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网络食品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许可范围一致。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该办法还进一步要求卖方提供发票,并鼓励在网上“明厨亮灶”。可现实却“很骨感”,持有许可证的正规网络卖家少之又少,而无证售卖者也没有消停的迹象,依然在朋友圈里吆喝着赚钱,似乎所谓的“规定”就是一纸空文。
自制食品一旦放到网络上售卖,就已经成其为“商品”,就得按商品市场的规则接受约束,不然整出了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到他人的身体健康,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有志于“自制食品”行业的卖家,最好老老实实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许可证,合法经营,才能把网店开得更安心;而那些只是想趁业余时间、趁节假日赚点零用钱的卖家,要么别嫌麻烦去办证,要么就此退出这片江湖。在未来,随着政府监管力量的增强,留给“投机取巧”者的灰色利益空间会越来越小,直至全部消失,而被揪出的无证网店恐怕就不只是“关门大吉”了,相关经营者得依法接受惩处。
私房美食圈的水很深,消费者还是得提高警惕,最好通过正规渠道、在正规网店购买食品,别为了卖相、口味而忽视了卫生与健康。即便是在朋友圈向比较熟识和信任的人买美食,也要注意保留交易信息,万一因食品质量问题受到了侵害,别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计较。若人人都敢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则将有效促进自制食品市场的优胜劣汰,而市场的不断净化,也将使更多的消费者买得更放心。■本报评论员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