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5月组织对餐饮环节的餐饮原料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本次抽检经营主体688家,抽检各类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1666批次,2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1.3%。本次抽检,覆盖了粮食加工品373批次,2批次不合格;调味品139批次,2批次不合格;蔬菜制品77批次,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469批次,15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8批次、肉制品45批次、乳制品19批次、方便食品33批次、罐头19批次、速冻食品3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7批次、酒类41批次、蛋制品31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2批次、食糖35批次、水产制品4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4批次、豆制品40批次、其他食品1批次、食品相关产品12批次,检验均合格,并在全面抽检的基础上重点对大中小型餐饮店、连锁餐饮、学校及托幼机构等食品供应渠道进行抽检。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计达11564项次(约6.9项/批次),主要检测了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理化指标、食品污染物、重金属、非食用物质等,共发现不合格项目21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0.18%,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
本次抽检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种类产品添加剂超标,说明有的生产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或原料本身存在问题;二是个别产品品质指标不合格,表明生产企业未按标准组织生产或生产工艺控制不严,也有可能是部分企业可能为降低生产成本,掺伪、掺假、偷工减料所致;三是个别产品重金属超标,可能是土壤和水体遭受重金属污染,增加了食品内重金属的含量;四是个别产品农药残留不合格,可能是农民在为其他农作物喷洒农药时,通过空气或水的传播或本身的土壤有残留等问题;五是个别产品兽药残留不合格,呋喃类兽药残留会对人体造成潜在危害。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涉及非食用物质的产品已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监督经营单位依法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对外地流入的不合格产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通报并提请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如发现仍有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在售的,经营者应主动下架,消费者可向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及时跟进处理。同时,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也提醒各餐饮单位尽可能采购预包装食品原料并做好索票索证管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严格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抽检不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