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月5号发布“关于宜城市明月泉纯净水厂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称明月泉纯净水厂因产品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已被宜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2017年5月25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宜城市明月泉纯净水厂生产经营的明月泉(包装饮用水)(大桶水)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宜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并立即开展调查,责令该厂整改。经查,该公司20170524批次明月泉(包装饮用水)(大桶水)(规格:17.2L/桶)生产数量为40桶,已全部销售,销售价为4元/桶,销售食品货值金额为160元,该公司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产品召回工作,但未召回到产品。宜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发生问题的原因是该厂水桶流转回厂后,清洗消毒不彻底,导致水体受到污染,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整改情况,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对车间厂房、水桶以及管道作全面的消毒处理;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