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样检验计划,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加工的4大类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工作,具体包括大米、乳制品、糕点、代用茶共1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本次抽检大米2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5批次,不合格2批次;代用茶1批次;发酵乳4批次;其他含乳食品5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标签不合格为3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1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4.12%。
(一)大米不合格1批次:连州市裕丰米业有限公司2017年5月22日生产、规格为25kg/袋的稻花清香(籼米),碎米检出值为(总量21.7%,其中小碎米3.1%),高出标准规定(总量≤20.0%,其中小碎米≤1.5%)。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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