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7年广东省智能可穿戴设备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智能可穿戴设备产品,经检验,发现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2.5%。剔除3批次仅标记和说明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0%。
本次抽检依据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2450.1-2008《900/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第1部分: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GB/T19484.1-2013《800MHz/2GHz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第1部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YD/T1592.1-2012《2GHz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第1部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YD/T1595.1-2012《2GHz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第1部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YD/T2583.14-2013《蜂窝式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第14部分LTE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GB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GB13837-2012《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或要求,对智能可穿戴设备产品的标记和说明、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机械强度、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抗电强度、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重物冲击、热滥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湿热处理、绝缘电阻和抗电强度)、故障条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与电源插头形成一体的装置、电源端骚扰电压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不合格项目涉及到智能可穿戴设备产品的标记和说明、导体的端接、发热要求、热滥用、正常条件下的发热、辐射骚扰等6个项目。据本次发布的《2017年广东省智能可穿戴设备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深圳市泰比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美德科技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深圳市高大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阿科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一米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欧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美睿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天富励德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标称)的9批次样品不合格。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