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蛋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等6类食品18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本次抽检蛋制品4批次,均为合格产品;方便食品8批次,均为合格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均为合格产品;饮料10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焱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五大连池五连发矿泉水饮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冷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五个样品的检测结果分别为:未检出、110(CFU/250ml)、未检出、未检出、120(CFU/250ml)。标准规定为铜绿假单胞菌五次都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二)桦川县桦悦大润发超市销售的标称集贤县金海源大豆蛋白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初榨大豆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9.6(mmol/kg)。标准规定为过氧化值≤6.0(mmol/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三)双鸭山市尖山区优来客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佳木斯市吉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四丰吉祥泉野生蓝莓果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823(g/kg)。标准规定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65(g/kg)。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42(g/kg)。标准规定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四)宝清县华友联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郊区(永红)农家乐酸菜厂生产的家家旺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53(g/kg)。标准规定为过氧二氧化硫残留量≤0.1(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五)牡丹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东丹分店销售的标称牡丹江翊博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镜泊湖天然饮用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32(mg/L)。标准规定为溴酸盐≤0.01(mg/L)。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六)泰来县惠美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美之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蓝莓果粒果汁饮料,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24(g/kg)。标准规定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七)富拉尔基区福玛特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蓝宝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蓝莓(果汁饮料),苋菜红检出值为0.10(g/kg)。标准规定为苋菜红≤0.05(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八)七台河市新兴区林大姐咸菜批发店销售的标称鸡西市永红朝鲜族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7(g/kg)。标准规定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0(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