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7年第25期(总第104期)》。本期信息显示,2017年二季度,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水产品、蔬菜、蛋类、豆类、生干坚果籽类等5大类共288批次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268批次,不合格产品20批次,合格率93.1%。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水产品:菏泽市郓城县大福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淡水鱼)地西泮超标;临沂市兰山区沂州路265号张晓东销售的河虾(淡水虾)呋喃西林代谢物超标。
蔬菜:梁山县马营供销合作社第一综合门市部销售的韭菜克百威超标;梁山铭扬超市高庄店销售的韭菜氧乐果超标;山东梁山水泊商场银都店销售的韭菜氧乐果超标;单县家和美超市凤凰城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超标;济宁铭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铅超标;梁山县好德超市销售的芹菜甲拌磷超标;成武县孙寺亿客隆超市销售的小白菜氧乐果超标;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滨河分公司销售的山芹(芹菜)克百威超标;肥城市赵衍芹蔬菜店销售的芹菜克百威超标;肥城信业商厦有限公司销售的小油菜克百威超标;临沂市京优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毒死蜱超标;肥城市赵衍芹蔬菜店销售的韭菜氧乐果超标;肥城市泰西商场菜市36-37号薛建销售的小油菜毒死蜱超标;沂水县裕丰市场青菜区张永慧销售的小油菜氧乐果超标;东平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老湖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超标;南湖大街南湖公园南门对过农贸市场99-100号(06)刘智销售的韭菜甲拌磷超标;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卫菊百货超市销售的韭菜甲拌磷超标;罗庄区何强超市销售的芹菜克百威超标。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同时,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