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局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近期达州市食药监局组织抽检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共计104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涉及外省(市、自治区)的,达州市食药监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不合格食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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