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人造板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7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5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依据为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5849-2006《细木工板》、GB/T9846-2015《普通胶合板》、GB/T15104-2006《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GB/T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GB/T4897-2015《刨花板》、GB/T1510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和《上海市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测:含水率、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浸渍剥离性能、表面胶合强度、胶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握螺钉力、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龟裂、甲醛释放量。
本次抽查共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表面耐磨和静曲强度。
抽查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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