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7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9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92批次。
不合格样品3批次,分别为:
1.饮料2批次,分别为忻州市代县九龙泉水饮品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和山西五谷全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运城市运临路7公里处)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调味品1批次,朔州市山阴县大海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销售的标称张子儒家拌醋厂生产的酿造食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检出值为1.4g/kg,标准值为≤1.0g/kg。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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