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太阳镜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5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
太阳镜是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根据生产许可证发证情况,注册和生产均在上海的生产企业有2家,本次计划抽查本市生产企业2家,实际抽到产品的有2家。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shccxz208.3-2012《上海市太阳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GB10810.1-2005《眼镜镜片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GB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QB2457-1999《太阳镜》、GB13511.1-2011《配装眼镜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T14214-2003《眼镜架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QB2506-2001《光学树脂眼镜片》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棱镜度偏差、镜架要求(抗汗腐蚀)、装配质量、可见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防紫外性能、抗冲击性能、标志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本次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主要涉及是可见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交通讯号透射比和标志四个项目。
抽查不合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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