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及其加工品、食用油及其制品、饮料、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食品添加剂9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样品93批次。
本次抽检饮料5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蔬菜制品7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9批次,蛋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糕点9批次,罐头3批次,酒类21批次,粮食及其加工品23批次,食用油及其制品5批次,水产制品6批次,食品添加剂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核查处理。
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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