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奥特曼作品版权的日本圆谷公司19日发表抗议声明称“中国公司制作发行的电影未经允许使用奥特曼形象,”并将使用包含法律措施在内的对策断然维护自身利益。据报道,广州蓝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的《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定档国庆节期间。
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中国广州蓝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日在北京声明制作的《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电影名称中不仅含有“奥特曼”,而且在之前发布的预告片中有奥特曼登场。
日本圆谷公司发表评论称,“我公司对此事毫不知情,这将损毁奥特曼品牌形象,是不被承认的。”
此前,日本最高裁判所的判决确定,奥特曼系列早期作品的版权曾转让给泰国制作人,这次《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就是从泰国方面拿到的授权。但是日本圆谷公司却表示“正如此次电影作品一样,新作品的制作、奥特曼系列角色的改编和改变等权利只属于本公司。”
据ACG17报道,大家的观念中都认为奥特曼系列作品的版权的都是属于日本圆谷株式会社的,但实际上昭和时代的奥特曼作品分成了日本圆谷授权和泰国辛波特授权两个体系。这次的《钢铁飞龙之再见奥特曼》就是从泰国方面拿到的授权。
辛波特和圆谷的恩怨由来已久,辛波特声称自己在1976年获得了圆谷英二的儿子圆谷皐的授权书,将《奥特曼Q》到《泰罗奥特曼》的几部奥特曼作品除日本以外地区的版权无限期转让给他,从此辛波特就到处声称自己有着几部奥特曼的版权。但圆谷皐生前一直没对任何人说过有这么一份重要的授权声明书,而且在圆谷皐去世后,接掌了圆谷株式会社的圆谷一夫,发现这个所谓的版权授权书是伪造的,1997年开始圆谷在泰国起诉辛波特,并且在各主要市场开始了司法维权。
不过圆谷的司法维权并不是很顺利,目前最大的战果是2008年泰国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辛波特所持有的授权书是伪造的,泰国法院不予认可。然而最不可思议的是圆谷在日本本国关于奥特曼的官司,全部都是以圆谷败诉收场。日本法院承认辛波特所持有的“授权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辛波特拥有几部奥特曼作品在日本以外的世界市场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