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近期,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等共3个大类2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4个批次食品(其中合格20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食品为瓶(桶)装饮用水,主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本次抽检不合格食品4批次全部为饮料,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标称食品生产企业如下:
1、娄底市海源回归自然活性水有限公司;2、娄底市娄星区南山泉纯净水厂;3、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山泉水厂;4、新化县大熊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针对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属地管理和事权划分原则,交办食品生产科、娄星区、涟源市、新化县等食药监部门,并要求负责核查处置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立即责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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