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组织对食品小作坊3类食品的监督抽检。本次抽检3类食品11批次样品。其中,豆制品3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1批次;大米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6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巢湖市长岗恒业油厂生产的菜籽油(压榨)(生产日期/批号:2017/3/30),不溶性杂质为0.07%。标准规定为≤0.05%。检验机构为巢湖市市场监督检验所。
2.孔令海生产的油炸干子(生产日期/批号:2017/4/25),大肠菌群为190/100g。标准规定为≤150/100g。检验机构为巢湖市市场监督检验所。
3.巢湖市肖和平粮油加工厂生产的菜籽油(压榨)(生产日期/批号:2017/3/27),酸值为4.1/mg/g。标准规定为≤3.0/mg/g。检验机构为巢湖市市场监督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置,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责令生产单位制定整改措施。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