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3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本次抽检粮食加工品4批次,2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饮料1批次,饼干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酒类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糕点1批次,食用农产品2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河北龙飞翔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特一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2.2×103μg/kg。标准规定为≤10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河北龙飞翔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超级特精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2.1×103μg/kg。标准规定为≤10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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