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作为知识产权大国,这些年来我国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坚持创新的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维权,仍面临侵权多发、诉讼耗时长、赔偿金额少等“三座大山”。业内专家也多次表示,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就是“小偷”,国家要进一步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近日,奥克斯和美的的两起侵权案件无疑是激起了知识产权圈的一阵“狂风”,诉讼标的额度分别高达1.1亿元和5000万元,实在让人震惊不已!而偏偏两起案件的“受害者”都是行业龙头——格力电器。
1.1亿元的侵权背后,是不被尊重的“自主创造”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中国企业现在和未来的竞争都要靠创新驱动。今年中国也将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定为“创新改变生活知识产权竞争未来”。而只有不断投入资金研发搞创新,才能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产品才会有市场竞争力。
以坚持走自主创造之路、对知识产权十分重视的企业格力电器为例,其每年投入的研发经费高达40亿元。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5月4日,格力电器已提交了28732万件专利申请,其中包括11577万余件发明专利申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16年企业发明专利排名中,格力电器发明专利授权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均排名第7,成为唯一进入该排行榜前10位的家电企业。
然而,格力每年投入巨资辛辛苦苦搞研发,却遭遇了不少的烦恼——格力的专利屡遭竞争对手的剽窃。除了美的和奥克斯最近立项的两阵业内“狂风”,刚刚过去的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格力电器控诉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侵犯其3项实用新型专利权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奥克斯侵权行为成立,应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的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230万元。
成本低,美的、奥克斯“偷上瘾”
据了解,从2015年8月,格力电器以奥克斯涉嫌侵犯其3项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将奥克斯告上法庭,到如今终审判决,历时近两年时间,格力得到的赔偿却只有230万元。
在国内,这种情况很普遍,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对方往往会提出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翻来覆去,一场诉讼没有几年不会完结,判决赔偿费还不够诉讼费和律师费——耗时长、成本高、赔偿少,中国企业进行专利维权经常面临“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窘境。
更让人无奈的是,越是力求创新的企业越容易被侵权,格力电器早在2007年经数月研究开发出的“自定义睡眠曲线”控制技术也遭遇同样境遇。同为空调生产企业的美的公司从2008年起公然开始偷格力的此项专利技术,仿制产品,极大损害了格力的利益。格力电器虽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官司从2008年起诉到2011年拿到生效判决书,耗时整整三年之久。
令人气愤的是,美的不仅偷格力的专利,连注册商标也敢明目张胆地“偷”:2013年,美的公司开始推出其“五谷丰登”品牌系列产品,该行为直接侵犯了格力电器的“五谷丰登”注册商标专用权。美的这种无耻的侵权行为,要是在国外,早就被罚得破产,然而在国内,虽然法院判决美的赔格力200万元,但上述侵权行为导致格力电器的销售损失远远不止数百万元,侵权行为对相关领域研发积极性的打击以及产品市场的破坏造成的恶劣影响更是难以用金钱估量。
中国制造:再次面临形象危机
格力电器面临的种种维权困境,也正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现实缩影,自主创新的企业往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还有时间去搞研发,成本和代价和高,剽窃别人的成果却不需要花太多的时间和成本,但长此以往,会严重损害创新企业的积极性和产品销售市场秩序,也影响中国制造在国际上的形象。
与国外“倾家荡产”式处罚和“限制自由”式治罪相比,我国对专利侵权的制裁对侵权者来说只是动其皮毛,难以遏止侵权行为。
有数据显示,中国平均每一件专利维权平均获得的赔偿只有10万元级别,而美国超过百万美元,所以美的这样的企业,宁愿在国内“偷”同行的专利,而到国外却花大价钱去买专利。
保护创新,加大侵权企业的损害赔偿力度
2015年到2017年,历时两年的奥克斯侵权案,只赔偿格力电器230万元;2008年到2011年,历时3年、轰动一时的美的侵权案,只赔偿格力200万元;与格力每年40亿元的科研投入,简直是冰山一角。这次奥克斯和美的的两起侵权案件虽说涉及巨额分别高达1.1亿元和5000万元,但是审判下来要经历几年,最终赔偿又是多少,这段时间美的、奥克斯继续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又会带来有多少盈利,让人不寒而栗。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知识创造的价值,营造尊重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如果创新没有收益,自主创新的企业就会产生困扰,创新的积极性就会大大受挫,久而久之,整个社会创新的源泉就会枯竭,市场的秩序就会受到严重破坏。
所以,要保护创新,就要加大对侵权企业的惩罚力度,加大侵权企业的损害赔偿力度,对美的、奥克斯等侵权的“小偷”企业绝不能姑息。
保护知识产权,可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积极推动正在进行的《专利法》修改,尤其要加大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让坚持创新的企业真正得到市场回报,让剽窃别人技术的小偷企业退出市场。作为消费者,也应该自觉抵制对那些剽窃别人专利的“小偷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小偷”人人喊打,这样的社会创新才会源源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