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19期总第89期)。本期信息显示,该局抽检糕点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
本次糕点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7099-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7099-2015)。热加工糕点等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纳他霉素、甜蜜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根据样品实际颜色选择项目)(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宁明县港南商行销售的标称“南宁市泰顺食品厂”生产的“芝麻蛋糕饼”(生产日期/批号:2016-08-21,规格360克),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150m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100mg/kg)高出0.5倍。
(二)宾阳县宾州镇郑贰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郑州人人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克力脆皮(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16-08-24,规格55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79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0.58倍。
(三)兴安县旺佳乐超市新华路店销售的标称“广西达振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皮绿豆饼”(生产日期/批号:2016-08-27,规格33克),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69,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1)高出0.69倍。
(四)永福县老廖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福又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林米线(熟粉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16-08-28,规格26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9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0.8倍。
(五)南宁市邕宁区海顺超市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美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吐司肉松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16-09-01,规格90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59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0.18倍。
(六)柳州市柳南区倪氏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玉州区阮氏食品厂”生产的“小熊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16-09-01,规格散装称重),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53,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1)高出0.53倍。
(七)玉林市玉州区宇顺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化州市新飞凰食品厂”生产的“香脆麻花”(生产日期/批号:2016-09-05,规格散装称重),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132m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100mg/kg)高出0.32倍。
(八)桂林市叠彩承宏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玉之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夹心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16-09-11,规格散装称重),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4,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1)高出0.34倍。
以上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机构均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