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已有很大改善,但问题仍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前不久,上海网红面包店发生使用过期面粉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让食品“吹哨人”制度进入公众视线。笔者认为,在食品安全领域建立“吹哨人”制度并实行奖励措施,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握有效线索,惩处违法行为,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监管部门囿于人力、物力、财力,难以实现对庞大繁杂市场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巡查,让一些违法者成为“漏网之鱼”。食品安全法律专家也曾表示:全球食品安全案件中,由政府部门查出来的很少,大部分是企业内部员工、竞争对手或维权组织揭露的。由此可见,在现有执法力量所能承担的成本下,如果不是内部员工提供线索,要想发现违法行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其实,最容易发现产品问题和了解内情的,就是内部人员。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内部知情人士对产品生产流程、隐秘的违法行为、作案方式非常熟悉,甚至超出一些执法者和行业专家的水平。正所谓“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来自内部人的举报,能够充分揭露行业潜规则,不仅可以填补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的空白,大幅度降低监管成本,对不遵纪守法的企业也可起到震慑作用。
基于此,欧美一些国家普遍建立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即靠内部员工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察觉问题,吹响哨声,制止问题。譬如在美国,就会对“吹哨人”予以重奖,奖励来自于罚金。同时,很多国家和地区还都单独制定了“证人保护法”——《吹哨人法案》。一些国家甚至设立了专门的证人保护机构,对举报人予以包括整容、更改住址、移民在内的特殊保护措施。
事实上,我国一些部门和地方此前也曾出台过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但现实中,一方面在证人保护上没有周密的法律设计,证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另一方面,举报奖励金额不够多,举报者积极性不高。
“制度才是最好的武器”。“吹哨人”制度的法理在于:不管举报人主观上出于何种动机,或者为了达到何种目的,只要举报的内容属实,其结果在客观上有利于社会大众,维持社会公正,就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增设了“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条款。值得期待的是,随着这一法律规定在各地的实施,各地建立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进而形成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