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六类食品8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本次抽检调味品38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肉制品20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糖14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无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万宁味极香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厨助灯笼辣椒酱(规格:230g/瓶),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96,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海口龙华李钦彬副食店销售的、海口美兰鑫海之星酱料厂生产的海之星什锦酱(规格:300克/瓶),甜蜜素检出值为1.36g/kg,标准规定为≤0.65g/kg。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海南金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神黄辣椒酱(规格:8克/袋),苯甲酸检出值为1.31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五指山理远熟食店销售的卤鸭肉,氯霉素检出值为1.2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海南木山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海口沐海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沐海人牛肉条(规格:145克/袋),铬(以Cr计)检出值为1.26mg/kg,标准规定为≤1.0mg/kg;氯霉素检出值为0.4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六)海南南国超市贸易有限公司秀英分公司销售的、海口海风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风堂绵白糖(规格:330g/袋),还原糖分检出值为0.44%,标准规定为1.5%-2.5%。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