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4类食品133批次样品,不合格7批次。其中,抽检饮料42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检的饮料产品主要包括饮用水、饮料等。抽检依据是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19298《食品安全标准包装饮用水》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以NO₂-计)。
据通告,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蒙城县香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香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04/11),亚硝酸盐检出值为0.023mg/L,标准规定为≤0.005mg/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蒙城县香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香泉其它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04/10),亚硝酸盐检出值为0.024mg/L,标准规定为≤0.005mg/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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