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2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该局近期组织抽检应节糕点食品粽子共12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东莞市黄江荣福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新乡市倍儿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嘉兴风味猪肉粽子,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8000CFU/g、5900CFU/g、47000CFU/g、1800CFU/g、78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30CFU/g、150CFU/g、15CFU/g、65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食品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通报标示的食品生产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目前正依法核实和处置中,检验结果为初检结果,异议期未过。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端午节节前抽检粽子应节糕点食品12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