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1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1期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称,该局近期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9类食品4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标称贵阳穗金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标准粉(小麦粉)检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生产单位所在地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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