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2017年四川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计划》的要求,近期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肉制品、餐饮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8类食品共计53批次样品。其中,省级抽检20批次,不合格2批次;市级抽检33批次,不合格1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食品抽检不合格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