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不知道BMI(BroadcastMusicInc.)和ASCAP(AmericanSocietyofComposers,AuthorsandPublishers),但他们无所不在。只要我们播放了他们管理的音乐,无论是在电视、电台还是新媒体、互联网,甚至在夜店、宾馆、酒吧、餐厅,就得向他们支付一笔授权使用费。当然,这说的是在美国。
BMI和ASCAP是美国的两家版税巨头公司。他们掌握着海量音乐的版权,监控这些音乐在不同渠道中的使用,向使用者征收授权费用,并且将这笔钱以版税的方式返还给唱片公司和歌曲创作人等等。以ASCAP为例,这家公司的会员包括超过52万名作曲家和出版商。2012年,ASCAP收取了超过9.41亿美元的使用费,并将其中的8.29亿作为版税返还给它的会员。
ASCAP和BMI最初是由纽约的作曲家们为了保护自己的版权成立的,这样的版权使用模式在美国已经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做法。该模式的好处在于出版商们不用时刻关注自己的音乐是不是被盗用了,而使用这些音乐的电台或者乐队也不必向很多家不同的公司支付费用。
现在事情发生了变化,去年索尼ATV和环球唱片向美国司法部申请复核这样的模式的合法性。他们觉得,在当今数字化的浪潮中,ASCAP和BMI的模式已经过时,需要被修正以反映当前的市场潮流和新兴商业模式。
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唱片公司们想直接和像Spotify以及Pandora这样的流媒体谈生意,而不必再通过ASCAP和BMI的渠道。考虑到ASCAP和BMI每年10%左右的运营成本,唱片公司大概能够从中获取不少的收益。
然而,歌曲的创作者们似乎并不太乐意看到这件事情。在一封由音乐创作者公会的公开信中,他们不认为唱片公司拥有单方面决定版税收取渠道的法律权力,作为拥有一部分音乐版权的创作者也应该享有决定由谁收取版税以及管理版权事宜的权利。
这一切都让错综复杂的音乐版权呈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作为歌曲的创作者,作曲家们或者歌手当然享有部分的音乐版权。作为出版商,像索尼、环球这样的唱片公司也应当享有部分版权。当音乐的创作者注册成为BMI和ASCAP的会员的时候,这些版税公司也同时获得了音乐版权的管理权。当这三方对于版权的处理产生分歧时,如何协调并达成共识似乎就成了一个大麻烦。
在这个问题上,音乐创作者公会的公开信表达了一个比较务实的态度,「所有相关方都在致力于探索能够增加音乐版税收入的途径……在此,我们重申,我们需要共同商讨合作的方法,以达成我们多方的共同利益。」不过,到目前为止,唱片公司们还没有对此作出任何回应。
看上去,即使是在美国,理顺音乐版权的相关问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