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省级一季度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抽检品种为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和蔬菜等3大类食用农产品,抽样范围覆盖各类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共抽样107批次。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0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本次共抽检蔬菜65批次,不合格2批次;淡水产品4批次,不合格1批次;畜禽肉22批次,畜禽内脏8批次,海水产品5批次,贝类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芝罘区振杰水产商行销售的标称九田市场永鑫淡水鱼供给的鲫鱼,呋喃唑酮代谢物(μg/kg)检出值为0.86,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岛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烟台振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程果商贸有限公司供给的芹菜,甲拌磷(mg/kg)检出值为1.43,标准值为≤0.01,检验机构为青岛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烟台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莱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青岛菜源农贸有限公司供给的生姜,克百威(mg/kg)检出值为0.036,标准值为≤0.02,检验机构为青岛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经通过芝罘区和莱阳市食药监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进行查处。同时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药监管部门,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问题原因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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